(3)吊装前重点检查项目
①吊车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②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③应对起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④吊车司机、司索工应有操作证及上岗证,严禁无证人;
⑥吊装时,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⑦在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
(4)吊车操作安全措施
①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制度。
②吊车开始工作前必须检查仪表、水、油、制动、保险等是否完好,并须经过试运转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工作。
③吊车作业中在满载负荷时禁止同时进行操作两种动作,更不得行走或降臂杆。
④吊车头尾回转范围1米以内应无障碍物。
⑤吊车行驶时,回转盘、动臂杆、吊钩都应制动。
⑥指挥吊车信号要明了。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信号清楚后方可开始操作。各机构动作前应按吹哨,发现信号不清楚要立即停止操作。
⑦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⑧钢丝绳应符合规定,按规定进行润滑。并经常检查,发现断丝数大于等于12个丝时,应停止作业,立即更换钢丝绳。
⑨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时不能起吊。
⑩雨、雷、强风天气不能起吊。
⑾工作后应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种操作手柄置于空档位置,锁闭门窗,做到整齐、清洁、安全。

起重吊装工程达到什么条件下需要进行*论证,在什么文件中有相关规定
一般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令*39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九条:**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论证会。
各省市建管部门予以进一步规范如:《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实施意见》宁建工字[2009]104号和东莞市建设局“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审查”办事指南: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专项施工方案需进行*论证审查: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1.《专项方案*论证审查委托书(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2.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3.《施工方案报审表》一式两份(项目经理签字,盖承包单位公章,工程分包时,同时盖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公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章和监理单位公章);
4.专项施工方案原件一式七份(A4规格,附图可放大为A3幅面,编制人及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施工单位公章,工程分包时,同时盖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公章,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均须签名);
5.与该工程相关的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的建筑及结构图等)复印件一式六份。

吊装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3、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4、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5、检查液压是否正常。
6、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7、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守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呈水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2、回转
(1)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
(2)回转中司机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
(3)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3、起重臂伸缩臂杆。
(1)不得带载伸臂杆。
(2)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起重外臂外仲时,吊钩应尽量低。
(3)主付臂杆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小角度,否则整机将倾覆。
4、轮胎式吊车需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过50cm,并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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